2010年青岛市崂山区公开招聘4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3-08-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规定,崂山区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3、属崂山区生源,2006-2008年参加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未就业大学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详见《崂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考试通知、成绩公示、体检及考察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事项在崂山区政务网(www.laoshan.gov.cn)、崂山区人事局网(www.laoshan.gov.cn/n206250/n472526/index.html)公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网上下载报名表格
报考人员登陆崂山区政务网、崂山区人事局网,下载并填写《崂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者,取消报考资格。本次报名不接收邮寄、传真、邮箱等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8月10日,9:00-11:00、14:00-16:00。
3、报名地点:崂山三中。
4、报名所需材料:《崂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个人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
个人资料包括:
(1)身份证、毕业证书;
(2)青岛市常住户口、崂山区生源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口变动证明等);
(3)《崂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4)2009年、2010年派遣期内的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
(5)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7)报考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能反映本人专业能力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
(8)参加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除出具户籍证明(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户口变动证明等)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一寸近期同版免冠彩照4张(要求背面为不干胶式或自行贴上双面胶,用一寸透明塑料照片袋装好写上姓名及报考职位代码)。
说明:
(1)报名资格审查时收取各种证件、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请用A4纸),原件将在资格审查时审核后退回;
(2)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齐全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对于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作弃权;
(3)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取得正式的学历、资格等,并有相应证书。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请报考人员于8月13日9:00-17:00到崂山三中门口领取准考证。
6、报考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紧缺急需专业岗位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可适当放宽。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中,全程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察从事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成绩为100分。不指定专门教材,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成绩评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和岗位计划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上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时间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1、面试办法
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成绩于面试当日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办法
根据考试情况和招聘计划数,划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上,等额组织体检、考察。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采取统一组织的方式。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条件以及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复审。
(九)公示及聘用
各项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崂山区政务网、崂山区人事局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予以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落户等相关手续,并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或见习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另行择业。
三、有关说明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和《崂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知》等,明确相关事项。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崂山区人事局网是本次招聘工作各类考试时间、成绩、名单等信息发布的主要平台,报考人员应及时登陆网站了解最新情况,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崂山三中综合楼(青岛市崂山区香山路东端,金岭新村北侧,崂山区政府西北方向)。附近公交线路:考生可选择乘坐或换乘230、610、380、314等公交车到达指定地点。
5、招聘工作电话:0532-88996162(咨询时间:工作日每天9:00—11:30,14:00—16:30)。
附件:
1、2010年崂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2010年崂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10年崂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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