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淄博市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优化全区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为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范围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3、临淄区常住户口或临淄籍生源、按照国家就业计划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临淄区外2010年按照国家就业计划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限应聘研究生岗位1、2);
4、临淄区常住户口或临淄籍生源、具有国家就业计划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证、报到证的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认定学历的海外留学生;
5、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它要求。
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应聘。
二、报名时间和方法
今年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8月11日至8月13日
查询时间:2010年8月12日至8月14日
报名网址:山东化工人才网(www.sd-hgrc.com)。
具体报名方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山东化工人才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版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未通过初审的,要向其说明理由;对应聘材料不全的,应告知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于2010年8月12日-14日登陆山东化工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均为A4纸),并于2010年8月24日-25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后不得修改下载内容。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应携带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区民政局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于2010年8月13日到山东化工人才市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报考取消聘用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按要求提交《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聘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等证明材料,超过规定时间不能提供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招募的"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服务期满(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6分。审核确认时除出具报名表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要出具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0年8月13日到山东化工人才市场提交有关材料,经区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8月29日。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上午10:2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学发展观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能力。
笔试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岗位适应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聘用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请登录"山东化工人才网”(网址:www.sd-hgrc.com)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拟进入聘用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其它岗位进入聘用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如招聘部门同一岗位聘用计划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应回避及报名资格复审等全面情况。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最新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审核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合格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专业岗位1—4原则上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
未确定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原则上按单位需求与考生所学专业进行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整个考试聘用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7220357(区纪委办公室)
咨询电话:722313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科)
7214015(山东化工专业人才市场)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2010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0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岗位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本科) 3、2010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岗位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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