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山东教育社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求,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二)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三)具有相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要求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聘岗位为普通高考命题学科秘书,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学科各1名。山东教育社招聘岗位为会计。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报名地点: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楼406房间,联系电话:0531-81916091。
山东教育社:济南市南圩门外街8号,山东教育社办公楼302房间,联系电话:0531-82628059
报名材料包括:《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同时提交1套复印件。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9月8日。
2010年9月10日上午,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和招聘岗位的特点,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聘考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含课程、教育测量与评价)和所报专业知识与技能;山东教育社招聘考试内容为经济法、财务管理和会计实务。均不指定应试复习用书。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等在准考证上注明。
2.面试。各个岗位的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按1:3的比例确定,如笔试合格线上不足3人,按实有过线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和专业要求组织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应聘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方面的情况。面试时间、地点等在面试通知单上注明或通过电话通知。
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最低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均未达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考核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行考核、体检工作。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如参加考核、体检的人员不合格,则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安排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7日公示无异议的,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并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后,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未尽事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
附件: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
省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