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省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3名工作人员简章
2013-08-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依据滨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文件精神,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3名工作人员。制定本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额
普通管理岗位62人,专业岗位51人(含乡镇卫生院28人)。(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原属惠民县行政或事业编内人员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毕业后参加招考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专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须尚未就业或在企业单位工作人员。
3、①报考医学类、工程类、法律类、国土类、广电类和环保类岗位的须具备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不限户籍;
②报考普通管理岗位的:
a:须具有滨州市户籍的2010年应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b:须具有惠民县户籍并具备国家承认的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c:我县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组织部门选派的到村任职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时间
报名地点: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原县劳动局一楼大厅北侧)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2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543-2232323也可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bzld.gov.cn)、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hmldbz.gov.cn)查阅有关信息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企业单位工作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信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出具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各种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填报说明,逐项填写《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将报名登记表打印版交至报名处。报名登记表在上述网站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80元。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指导下,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考生,随时取消资格。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低保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咨询处咨询办理考务费用减免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交《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我县招募或生源地为惠民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组织部门选派的到村任职大学生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依据上级文件要求)。“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县(区)人保局的考核材料及服务单位的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生源地为惠民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到村任职大学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保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时,同时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持材料到报名现场咨询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4、领取笔试准考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请于2010年12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凭身份证到惠民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1年1月2日上午9:00—11:00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报考工程、法律、国土、广电、环保和普通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工程、法律、国土、广电和环保类专业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医学和普通管理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专业类岗位如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2、面试
参加医学、工程、法律、国土、广电、环保和普通管理岗位的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考务费70元。
3、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医学、工程、法律、国土、广电、环保和普通管理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假如保留两位小数后成绩仍相同,则顺延到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大小排定最后名次)。
面试结束后,按照对应比例确定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岗位的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如低于70分(满分100分),取消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资格。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惠民劳动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考察人员,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实际水平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被考察人员应在考察通知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及档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惠民劳动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10年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及填报说明
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
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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