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东营市仲裁委员会事业单位招1人 即日起报名

2013-07-2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3年东营市仲裁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东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案件承办秘书兼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上合格,无犯罪记录;
  2、年龄35岁以下;
  3、需具有法律、文秘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打字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
  4、需取得驾驶C1证资格3年以上;
  5、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具有司法资格人员和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相应岗位能力测试。
  2.秘书能力测试内容为法律相关知识,计算机录入及文档排版; 驾驶员能力测试为实际道路驾驶。
  四、待遇
  1、执行市直机关聘用制人员工资标准。
  2、试用期满一个月后,根据工作表现,按年度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五、注意事项
  1、应聘者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本或常住人口证明等有效原件。
  3、未尽事项由仲裁办综合科解释。
  东营市东城府前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901室
  联系电话:0546-8339223
  联系人: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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