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考试综合知识:政治常识(九)

2013-09-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第四节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


  一、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


  (一)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1.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


  历史观是人们在认识社会历史现象、解决社会问题时所采取的根本观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在对待社会历史发展及其规律问题上,存在着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一种是唯物史观,另一种是唯心史观。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唯心史观一直占据统治地位,它的主要缺陷是:一是至多考察人们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进一步追究思想动机背后的物质动因;二是只看到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而忽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马克思正确地解决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创立了唯物史观。唯物史观是唯一科学的历史观,它把人们对社会历史的认识,从唯心史观的统治下彻底解放出来,它给社会历史的研究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把对社会主义的研究奠定在实践的基础之上,从而使社会主义成为科学。


  2.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内涵及其作用


  社会存在属于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是社会实践和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包括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以及生产方式、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地理环境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永恒的、必要的条件,它还作为劳动对象不断进入人们的物质生产领域。地理环境是由各种自由条件所组织的有机整体,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当生态系统保持适当平衡时,才能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的发展;当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时,就会造成各种危害,人类就要受到自然界的惩罚。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人口因素是社会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它对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对社会发展起着加速或延缓的作用,但不能脱离社会生产发生作用,不能决定社会的性质和社会形态的更替。


  生产方式就是劳动者和劳动资料结合的特殊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它集中地体现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生产方式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首先,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类其他一切活动的首要前提。其次,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的结构、性质和面貌,制约着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等全部社会生活。最后,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的变化发展决定整个社会历史的变化发展,决定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的更替和发展。


  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它既包括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也包括社会心理与自发形成的风俗、习惯。社会意识具有复杂的结构,根据不同角度可以将社会意识划分为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以及作为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和非上层建筑的意识形式。属于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称为社会意识形态,主要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它们从各自不同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在阶级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文化,本质上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意识形态,因而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3.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辩证统一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首先,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内容的客观来源,社会意识是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及其条件的主观反映。社会意识根源于社会存在,是对以实践为基础的不断发展变化的现实世界的反映。其次,社会意识是人们进行社会物质交往的产物。交往活动是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一种人类活动的重要方式,社会意识同语言一样,是在生产中由于交往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随着生活和交往的发展,人们的社会意识也同时改变。所以,马克思说:“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再次,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社会意识也相应地或迟或早地发生变化和发展。社会意识是具体的、历史的。每一时代的社会意识都有其独特的内容和特点,具有不断进步的历史趋势,但其变化、发展的根源深深地埋藏于经济的事实之中。总之,社会意识以理论、观点、心理等形式反映社会存在,这是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依赖性,也是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辩证关系的一个方面。


  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辩证关系的另一个方面,是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它在反映社会存在的同时具有自己特有的发展形式和规律。首先,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发展的不平衡性。进步的社会意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见、推断未来,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落后于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则阻碍社会的发展。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其社会意识的发展水平未必是最高的;某些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其社会意识的某些方面却可以领先于经济发达的国家。其次,社会意识内部各种形式之间的相互影响及各自具有的历史继承性。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意识,在内容上主要是反映现实的社会存在,但同时也会吸收、保留以往形成的某些思想材料,即“古为今用”;在形式上继承以往既有的方式和方法,同时又根据新内容和条件加以改造、补充和发展,并增添一些新的形式,即“推陈出新”。正是由于这种继承性,才有社会意识发展的独特的历史,才能形成各具特色的民族传统。最后,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的反作用。这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突出表现。这种反作用就在于,它把不同集团、阶级,尤其是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内化为人的思想、情感、意志,以支配人们的行动,从而影响社会的经济和政治。先进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起积极的促进作用;落后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起阻碍作用。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是通过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实现的。一种社会意识发挥作用的程度及范围大小、时间久暂,同它实际掌握群众的深度和广度紧密相连。正确而充分地发挥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有赖于社会文化建设特别是先进文化的建设。


  4.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在理论上,它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正确解决了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历史观革命性变革的基础。第一,它宣告了唯心史观的破产。恩格斯说:“人们的意识决定于人们的存在而不是相反,这个原理看来很简单,但是仔细考察一下也会立即发现,这个原理的最初结论就给一切唯心主义,甚至给最隐藏的唯心主义当头一棒。关于一切历史的东西的全部传统的和习惯的观点都被这个原理否定了。”第二,它使对社会历史的研究真正成为科学。依据这一原理,马克思主义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并把它当作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进而将一切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将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发展的高度,从而将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破天荒地破解了“历史之迹”,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在实践上,它为无产阶级改造社会、争取解放的革命斗争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为我们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文化,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量。


  (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


  1.生产力的含义和结构


  生产力是指人类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实际能力,是人与自然之间实现物质变换的能力,是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客观物质力量。


  生产力的要素,主要包括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者、以生产工具为主的劳动资料、劳动对象。


  生产力的特征包括:


  (1)物质性即客观性:生产力的构成要素是客观的;生产力的运动、变化、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本质上是一种客观物质力量,是一种客观的既得力量,是前人实践活动所创造的客观结果,又是人们当前实践活动的根本出发点。


  (2)社会性和历史性:社会性是指生产力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之中并受到一定社会关系的制约,历史性是指它随着人们社会历史活动的变化而变化。迄今为止,生产力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历史形态:手工生产、大机器生产和自动化生产。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


  在1988年,邓小平指出:“马克思说过,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事实证明这话讲得很对。依我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江泽民进一步指出,科学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


  2.生产关系含义和内容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物质关系。生产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生产和再生产的运转过程看,生产关系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


  生产关系实质上是物质利益的关系;生产关系是建立在一定的生产力基础上的,生产力的客观性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客观性。人一生下来就面临着特定的生产关系,人们不能自由地选择,也不能随意改变。要适应生产力的客观状况进行改变。


  3.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


  构成生产方式的两个方面(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其中,直接作用于自然界的生产力是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它处在经常不断地发展变革的过程中。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也经常发生变化,但同生产力比较起来,生产关系的系统则是相对稳定的。一种性质的关系一经形成,就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为相对固定的形式。


  (1)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首先,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形式。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建立什么样的生产关系,最终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即有什么样的生产力,最终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其次,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决定生产关系的变革。生产力既是决定的因素,又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它总是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历史上不同生产关系的交替,都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所决定的。新生产关系一经形成,就在一定历史时期内表现为相对稳定的状态。当生产力发展到更高水平时,与原有生产关系的矛盾就会尖锐起来,这时,生产力便要求冲破旧的生产关系的束缚,用一种适合新生产力发展状况的新生产关系取而代之。这就是说,旧生产关系的灭亡和新生产关系的产生,都是由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所决定的。


  (2)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作为生产力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形式,它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具体表现为:首先,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状况时,它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其次,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的状况时,就会阻碍以致破坏生产力的发展。


  (3)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达到新的基本适合,这样循环往复,构成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这种运动过程永远不会完结,由此推动人类社会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推动生产方式由低级向高级发展。


  4.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集中体现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这一规律的基本内容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但这种反作用的性质和程度归根结底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这一规律的客观要求是: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状况时,应当保持生产关系的相对稳定;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的状况,甚至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必须变革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生产关系由基本适合生产力的状况,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适合的辩证否定运动,就是这一规律的生动表现。


  掌握这一规律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一规律是人们正确认识和揭示社会历史发展根源的一把钥匙;它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和各个历史时期都普遍起作用的规律;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定战略、策略、方针、政策的重要理论基础,是防“左”反右的思想武器,它对指导我们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


  1.经济基础的内涵


  经济基础是指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


  社会经济基础又称为社会经济结构。马克思关于社会经济结构的规定是同“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联系,不包括生产力。


  2.上层建筑的内涵


  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的政治、法律、宗教、艺术、哲学等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等制度和设施的复杂系统。上层建筑是人们根据经济基础的要求通过人们的意识自觉形成的。


  上层建筑包括两个部分,即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


  政治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制度及其设施,它构成了社会的政治结构。政治上层建筑包括:(1)政治法律制度,包括国家制度、司法制度和社会管理体制;(2)政治组织,指同政治法律制度相联系的政党组织和社会组织等;(3)政治法律设施,包括政权机关、军队、警察、法庭和监狱等国家机器。其中的国家政权居于核心地位,对其他要素起着支配作用。


  思想上层建筑即社会意识形态,它是社会文化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上层建筑包括政治、法律、道德、宗教、艺术、哲学等社会意识形态,它主要体现思想关系。不包括语言学、逻辑学、管理科学和各门自然科学等。


  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两者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影响。一定的社会政治法律制度都是以一定的政治、法律观点等社会意识为指导,并与之相适应而建立起来的,它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也总是要求有一定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与之相适应,政治法律制度一旦建立也会影响社会意识形态。在庞大的上层建筑体系中,政治居于主导地位,是经济基础的最为直接的反映,其中国家政权是政治的核心。在社会意识形态的各种形式中,政治、法律思想居于主导地位,对其他意识形态起统帅作用。


  3.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


  (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种决定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经济基础是第一性的,是上层建筑产生的根源;上层建筑是第二性的,是经济基础派生的。某种经济基础一旦确立,就要求建立适合自己需要的上层建筑。


  第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上层建筑是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才产生的,因此,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会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


  第三,经济基础的变化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变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表现在两个层次上,一是在社会发展的量变阶段,受生产力变化的影响,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调整和改革决定上层建筑的调整改革,使社会发展呈现出阶段性;二是在生产力推动下,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发生根本性质的改变,树立其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或迟或早地要退出历史舞台。马克思指出:“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


  (2)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上层建筑具有相对独立性,它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是积极的、能动的。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集中表现在为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服务上:千方百计的维护自己的经济基础,破坏同自己相对立的经济基础。


  第一,在服务方向上,具有“为我”与“排他”的双向作用。上层建筑一旦建立,就要积极地运用政治力量、法律手段和思想影响竭力维护自己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发展;同样它也要用全部的政治力量和精神力量排除、消灭那些有害于自己经济基础的异己力量。“为我”与“排他”是相辅相成的。


  第二,在服务的方式上。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是通过对社会生活的控制这种方式来实现的,采用“强制的”和“非强制的”两种方式。政治上层建筑通过建立暴力机关、规定严格的法律制度;观念上层建筑通过影响人们的思想去支配人们的行动,以此巩固和维护自己的经济基础。


  第三,在服务的效果上。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促进作用,一种是阻碍作用。当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而经济基础又是同生产力相适应并能满足其发展的要求时,就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反之,如果上层建筑不能满足新兴经济基础的要求,或者它所维护的经济基础本身已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它就会对社会发展起阻碍作用。


  总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要通过经济基础这个环节最终反作用于生产力,这是一个复杂的辩证过程。


  4.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规律


  经济基础与社会生产力直接联系,生产力的进步首先作用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然后再通过经济基础作用于上层建筑。在生产力的推动下,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是不断变化的,上层建筑是相对稳定的,当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新的上层建筑建立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是基本适合的;随着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的变革要求也日益发展起来,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就变得不适合了,矛盾就会越来越激化。上层建筑则成为阻碍经济基础变革的力量,提出变革经济基础的要求。因此必须变革旧上层建筑为新上层建筑,新的上层建筑便会以自身的力量促进新的经济基础取代旧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又转化为基本适合了,为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开辟新的道路。


  (四)社会形态更替的一般规律及特殊形式


  1.社会形态的内涵


  社会形态指的是一定的社会结构类型,是由一定的生产力状况决定的生产关系(社会经济结构)同与其相适应的上层建筑(社会政治结构和观念结构)结合而成的社会总体结构。其中,以生产关系的性质作为划分标准的社会形态被称为“经济社会形态”;以生产力和技术发展水平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作为标准的社会形态被称为“技术社会形态”。


  技术社会形态是以生产力和技术发展水平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为标准划分的社会形态。它们是:渔猎社会——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


  2.社会形态更替的必然性与人们的历史选择性


  社会形态更替的必然性是指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决定性,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过程和规律是客观的,其发展的基本趋势是确定不移的,也就是社会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人们的历史的选择性即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选择性,是指社会主体以一定的方式在可能性空间中有意识、有目的地指向确定对象的创造性活动。由于社会内部的基本矛盾及其他矛盾与外部各种因素、条件的相互作用,使一个民族的发展表现为由多种可能性构成的“可能性空间”,哪种可能性能够实现,取决于主体的自觉选择。


  一个民族之所以做出这种或那种选择,有其特定的原因:一是取决于民族利益。民族利益是一个民族进行历史选择的直接动机。中国人民之所以选择社会主义道路,根本原因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二是取决于交往。处在转折点上的民族在国际交往中可以从处于先进社会形态的民族那里获得“历史的启示”,各民族之间的交往是一个民族进行历史选择、实现社会跨越的必要条件。中国人民在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启示下,跨越典型的资本主义阶段经过新民主主义而直接走向社会主义,这是既合乎世界历史一般规律又适合中国国情的伟大抉择。 三是取决于历史必然性以及本民族特点的把握程度。这种把握程度直接制约着其历史选择活动的内容和方向。中华民族选择了社会主义,这与中华民族对历史必然性及本民族特点的正确把握直接相关,这是在社会发展的多种可能性中所做的最佳选择,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选择。因此,社会形态的更替是历史的客观必然性和人们的自觉选择性的统一,是合规律性和目的性的统一。人们在历史选择性,归根结底是人民群众的选择性。


  3.社会形态更替的统一性和多样性


  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就是指各国历史发展过程所具有的共同性、普遍性,亦即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表现在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纵向统一性,是指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在没有外来干涉的条件下,按其自然历史过程,一般都应从低级到高级依次经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五种社会形态。社会形态发展的横向统一性,是指处于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发展大致相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大致相同的生产关系和大致相同的上层建筑。


  社会形态发展的多样性主要表现在:处于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具有各自的特点;各个国家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所具有的典型意义不同;人类社会在由较低的社会形态向较高的社会形态转变时,不同国家和民族所采取的过渡形式各有特点。


  4.社会形态更替的前进性与曲折性


  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决定性、统一性表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选择性、多样性表明社会发展的具体道路不是直线的,而是曲折的。社会发展过程的前进性是指社会形态通过新陈代谢、吐故纳新而向前发展,包括社会形态的质变和量变。社会进步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它最深刻的根源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又在于社会发展是一个辩证否定即扬弃的过程;还在于社会发展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


  社会发展过程的曲折性是指社会前进过程中所出现的反复、停滞和倒退现象。曲折前进是历史的普遍规律。列宁说:“设想历史会一帆风顺、按部就班地向前发展,不会有时出现大幅度的跃退,那是不辩证的,不科学的,在理论上是不正确的。”邓小平也说:“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代替封建社会,社会主义经历一个长过程发展最后必然代替资本主义。这是社会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总趋势,但道路是曲折的。资本主义代替封建主义的几百年间,发生过多少次王朝复辟?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某种暂时复辟也是难以完全避免的规律性现象。一些国家出现严重曲折,社会主义好像被削弱了,但人民经受锻炼,从中吸取教训,将促使社会主义向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我们要用历史的、辩证的眼光来看待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的曲折现象,坚信“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的伟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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