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0名)

2024-05-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4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0人。报名时间为5月30日9:00—6月3日16: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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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临沂高新区是国务院批复成立的全国革命老区中第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专业人员力量,根据省市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需要,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4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临沂高新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平台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
 
  查询时间:5月30日11:00—6月4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登录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4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见附件)查询。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5月30日11:00—6月4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核对个人信息资料准确无误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要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5月30日11:00—6月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6月12日9:00—6月16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6月4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4年6月5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4年5月30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等)。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笔试重点考察报名人员运用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认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9:00—12: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lyctp.gov.cn/)向社会公布。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而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参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任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任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任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任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工作岗位。拟聘任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任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合同。新聘任人选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七、其他
 
  1、新聘任人选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根据临沂高新区绩效薪酬相关规定落实待遇。
 
  2、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任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由临沂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7958553,7109971。
 
  监督电话:0539--7958767。
 
 
  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2024年5月
 
  文章来源:http://www.lyctp.gov.cn/info/1042/536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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