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生态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招聘(校招、社招)公告(86人)

2024-05-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4年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生态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招聘(校招、社招)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86人。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7: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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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才聚齐鲁 成就未来”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生态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招聘(校招、社招)公告
 
  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省环保集团”)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于2022年6月成立的省属大型战略性环保产业集团。总部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注册资本40亿元。省环保集团立足全省环境治理的市场化支撑平台、省级环保科技成果研发转化平台、环保产业项目投融资平台、环保产业市场化综合服务平台等“四个平台”的功能定位,积极打造国内一流的环保产业集团,承载着全省环保产业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是山东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
 
  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态集团”),系省环保集团一级权属企业,业务范围涵盖固危废处置、大气和土壤修复、污水处理、城市供水、矿山修复、检验检测、废钢加工及汽车拆解等,现有权属企业60余户,资产总额90.46亿元。为适应生态集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优秀高校毕业生,开展公开招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心理、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校园招聘人员应在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校园招聘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应全部合格,无违规异地高考、作弊等情形。
 
  (六)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社会招聘共45人,校园招聘共41人。
 
  招聘岗位及具体任职要求详见《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生态有限公司社招、校招招聘需求表》(附件1、2)。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
 
  此次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将下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各岗位报名邮箱详见用人需求表中联系方式),并提供:《社招、校招应聘报名表》(附件3、4)电子版及承诺签字后扫描件、《社招、校招报名汇总表》(附件5、6)、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学信网查询)、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业绩证明、任职文件等材料电子件或PDF扫描件,请将上述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
 
  报名电子邮件须按要求填写标题,务必注明“应聘公司名称-岗位名称-应聘人姓名”,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一个岗位进行填报,否则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简历评估,对通过人员,将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本人,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于拟聘人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试一般采用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具体时间及形式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与应用能力测试等方面,按照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
 
  公司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及公示,考察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及档案审核等情况,如不合格,则根据考试成绩递补或核减招聘岗位。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选通过以上程序后,用人单位将通知拟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报到入职,未在指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薪酬待遇按照用人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四、资格禁入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应聘:
 
  (一)有犯罪记录或受过行政拘留的;
 
  (二)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被开除公职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
 
  (四)被竞业禁止或市场禁入的;
 
  (五)法律法规或招聘单位规定的其他禁入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及录取通知等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一)联系方式(工作日8:30-17:00)
 
  详见用人需求表中联系方式。
 
  (二)监督电话
 
  联系人:于经理;联系电话:15965336656。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gzw.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23/202405/0f608875-abcd-4491-a393-61d2ffcbeff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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