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新泰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简章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18〕108号)有关规定及我市城市社区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及范围
(一)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3.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6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的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阶段提供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具有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2.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人员不得报考;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录岗位及数量
计划公开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50名,招录岗位条件、招录人数等详见《2023年度新泰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通过网上报名平台上传有关信息和资料。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报考人员在报考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09:00—6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26日11:00—6月30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tai.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报考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2023年6月29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26日11:00-6月30日16:00
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网上初审是根据报考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录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6日11:00 至7月1日 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9:30 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3年度新泰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报名登记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参照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录人数3倍的岗位,经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同意,按规定核减招录人数或取消招录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改报《2023年度新泰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考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需按照招录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
四、考试流程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报考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招录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3年7月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招录岗位和招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录计划;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前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录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录岗位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并等额组织。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范围。考察工作由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录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拟录用人员须服从全市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并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为保证社区工作顺利开展,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七、待遇与管理
正式录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日常管理、考核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考核结果作为薪酬等级评定、劳动合同续签等工作的主要依据。招录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身份。
八、其他事宜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录工作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招录工作规定的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应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本次公开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8-7221769
报名咨询时间:2023年6月26日-6月29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8:00
监督举报电话:0538-7222614
附件:
新泰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ntai.gov.cn/art/2023/6/17/art_47996_103233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