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枣庄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

2022-05-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年枣庄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已公布,5月19日前,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名申请,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综合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土优秀人才,优先予以推荐。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2年山东公务员考试通用教程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2年枣庄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市2022年继续采取组织推荐、统一招考、择优录用的办法,实施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人选的范围
 
  1.现任职且任职3年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区委组织部审核,可以报考所在区面向优秀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录职位。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放宽报考任职年限为2年以上。
 
  2.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乡镇(街道)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工作的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区委组织部审核,可以报考所在区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招录职位。
 
  以上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可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违规辞去公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推荐人选范围。
 
  (二)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为1981年5月1日至2004年5月30日期间出生。经区党委组织部门认定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可将年龄放宽到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含我省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6.已满最低服务期限。
 
  二、招录程序
 
  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工作坚持“凡进必考”,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乡镇(街道)党(工)委应当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严格组织推荐,采取适当形式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一)组织推荐和报名
 
  1.职位查询。各区的本土优秀人才招录职位,详见《2022年度枣庄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表》(附件)。
 
  对招录职位和招录公告中的学历、回避情形、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推荐人选直接与区委组织部联系。
 
  2.5月19日前,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名申请,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综合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土优秀人才,优先予以推荐。
 
  3.5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完成对拟推荐人选的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组织拟推荐人选填写《2022年度枣庄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4.5月26日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统一报送相关材料。
 
  5.5月27日前,区委组织部将审核通过的组织推荐人选名单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由乡镇(街道)党(工)委通知申请人推荐审核结果。
 
  6.招录机关汇总推荐报名结果,以镇街为单位组织推荐人选进行缴费确认。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
 
  对于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所在区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只进行一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组织推荐、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不接受未经组织推荐、审查的个人报名。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乡镇(街道)机关,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或相应职位。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公告。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2.面试。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前,招录机关要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录机关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并告知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依据笔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以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灯塔-枣庄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zz.dtdjzx.gov.cn/)“录用公务员专题”发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还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体检前,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灯塔-枣庄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zz.dtdjzx.gov.cn/)“录用公务员专题”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原则上在确定考察人选后30日内完成。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不简单以考试成绩取人。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相同条件下,退役军人、优秀青年志愿者、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
 
  本次招录对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不实行递补。
 
  三、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其所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或录用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报考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并将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四、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招录机关和用人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严格教育、悉心培养、全面考核。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五、疫情防控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别提示:
 
  1.请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及时关注“灯塔-枣庄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zz.dtdjzx.gov.cn/)“录用公务员专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区委组织部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2.本次公务员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务员招录发布的公告、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年度、本月份。
 
  政策咨询电话:
 
  薛城区:0632-4412088
 
  山亭区:0632-8866636
 
  市中区:0632-3921755
 
  峄城区:0632-7711579
 
  台儿庄区:0632-6618379
 
  招录工作监督电话:0632-5756205
 
  枣庄市公务员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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