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陆报名,也可以直接登录山东省2021年度公务员招录考生报名平台(http://182.92.48.100/sdsgvyks2021)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3日16:00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查询时间:报考者可于2020年11月20日11:00至11月2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0年11月23日16:00以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其他职位。其中,招录机关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0年11月23日16:00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缴费确认
招录机关于2020年11月24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0年11月20日11:00至11月25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者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四、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并于2020年12月15日9︰00至12月19日15︰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将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五、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
最终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人才紧缺职位和重点扶持区域的省属基层单位招录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2:1。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公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六、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9:00-10: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 申论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19日下午 14︰30-16︰30
上述考试在全省各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在报名时选择考点城市,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公告。
七、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者的笔试成绩。
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其中,外语等特殊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报考者须达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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