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淄博博山区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327人。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9:00-2020年10月23日16: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整理如下:
2020年博山区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适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要求,提高我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一支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履职到位的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327名。
(二)岗位职责
一是基础信息采集;二是重点人员协管;三是治安防范协管;四是安全隐患排查;五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六是社会治理协管;七是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八是落实党委、政府或上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待遇
网格员工资待遇执行博山区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根据岗位和考核情况发放)+五险一金(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三、报名范围及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网格员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管理、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电脑、智能手机操作技能。
3、具有博山区户籍(或配偶为博山区户籍)。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0年10月1日前取得。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访被定位骨干成员、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
(6)信奉邪教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 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通知公告栏;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9:00—2020年10月23日16:00。
审核时间:2020年10月21日9:00—2020年10月23日17: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版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jpg格式、大小15—45k)。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报名、笔试等有关信息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笔试与资格审查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10月29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博山区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报名表》、《2020年博山区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打印笔试准考证。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申领“电子健康通行码”,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区工作常识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1.5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
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登录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后,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为学历、户籍(配偶为博山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女35周岁以上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具体要求见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面试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应聘人员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应聘人员,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如招聘计划最后一名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先按照1:1比例确定首批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考察材料中的无违法违纪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六)聘用管理
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有资质的国有劳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区委政法委(区综治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网格员集中学习培训和日常工作业务指导,相关镇(街道)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奖惩。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2年。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聘用人员应服从工作调剂,合同期限内,严格执行区业务管理部门及所在镇(街道)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boshan.gov.cn)通知公告栏,有关事项按以上网站发布为准。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4166002 4258158
监督电话:4180591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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