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公告

2020-03-3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山东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公告已公布,优选青年人才60名,报名时间:2020年4月8日9:00-4月15日16:00。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公告
 
  为推动枣庄市市中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全区青年人才储备和管理,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办法》有关要求,并结合市中区实际,决定面向国内高校毕业生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
 
  一、优选范围和数量
 
  优选引进青年人才的范围为国内高校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以下简称博士),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见附件1)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下简称本科生)的人员。
 
  2020年市中区计划优选青年人才60名,其中,综合管理博士8名、硕士26名、本科生26名。综合管理岗A类职位不设开考比例,综合管理岗B类职位和综合管理岗C类职位根据报名、面试和考察情况,适当调整引进计划。若综合管理岗A类职位出现空缺,空缺职位计划转入综合管理岗B类职位;若综合管理岗B类职位出现空缺,空缺职位计划转入综合管理岗C类职位。具体详见优选职位表。

优选职位 优选
名额
优选条件
学历 学位 性别 其他条件要求
综合管理岗A 8 研究生 博士 不限  
综合管理岗B1 10 研究生 硕士  
综合管理岗B2 10 研究生 硕士  
综合管理岗B3 6 研究生 硕士 不限 应届毕业生
综合管理岗C1 10 本科 学士  
综合管理岗C2 10 本科 学士  
综合管理岗C3 6 本科 学士 不限 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四)2020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生。其中,本科生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33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3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
 
  引进高校中与本校(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五)考生所学专业应符合2020年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职位对应专业要求,报名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本次优选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毕业院校的2020年毕业生,同时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八)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不得报考。
 
  6、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考。
 
  三、优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相关媒体和网站面向社会发布优选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4月8日9:00—4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4月8日14:00—4月16日16:00
 
  报名方式:1.计算机端: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网址http://www.zzszq.gov.cn);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20年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必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2、网上初审。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考人员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报名确认。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20年4月8日14:00—4月16日16:00前登陆报名网站予以确认,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未进行确认和打印《报名表》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硕士或本科生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如达不到2:1,则按相应比例核减优选数量,并将核减的计划调剂到其它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方式,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和考生职位情况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较多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最终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满分100分,确定70分的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请注意随时关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参加面试考生前往枣庄的交通费据实报销,最高数额不超过高铁二等座票价标准;面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提供报销凭证(包括《2020年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报名表》、交通费票据原件、本人开户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凭证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销后由区财政打入考生个人账户。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工作单位或社区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5比例进行公示,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对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公示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考察人员名单不再单独公示。考察时,侧重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同时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优选引进人选。
 
  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公示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进行体检。
 
  (六)公示引进。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优选引进人选,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核贯穿优选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优选的青年人才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与市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试用期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对考核优秀的博士、硕士,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可安排担任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
 
  (三)挂职锻炼。优选的青年人才正式聘用后,先不分配到具体单位,统一安排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岗位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含试用期)。挂职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区直事业单位工作。
 
  (四)后续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硕士可在编制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落实正科级、副科级职务,工作满3年、具备条件的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五、待遇政策
 
  (一)补贴补助。对优选的青年人才中未享受过我市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的,按照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2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连续发放3年。引进后工作3年内(含试用期),在市中区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由区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2万元、8万元购房补助。
 
  (二)配偶安置。优选的博士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由区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就学。优选的青年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区范围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
 
  本公告由中共市中区委组织部、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0632—3083618
 
  (8:30-12:00;14:00-17:30,不含节假日)
 
  附件1、有关重点高校目录
 
 

  枣庄市市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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