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聊城市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1126名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时间:2020年3月19日-23日。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公告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复工稳就业工作,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聊政发〔2020〕4号)、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做好保复工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1126名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一村(社区)一岗位”的原则,切实发挥临时公益性岗位“兜底线、解急难”作用,按需设岗、自愿报名、村(社区)推荐、镇(街道)初审、县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录用、有序退岗。
二、招聘条件
具有莘县常住户口(截止到简章发布之日),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1.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三、岗位设置及职责
本次开发的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为非全日制岗位,由各镇(街道)按照辖区内行政村(社区)个数进行设置,全县共计设置1126个(含10个社区居委会)。岗位职责为专项从事劳动力调查、招聘信息发布、组织用工对接、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等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9日—23日。
报名方式:意向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各3份、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申请,填写《聊城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件1)、《莘县临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3份。
五、审核录用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向镇(街道)人社所择优推荐拟录用人员,原则上各行政村(社区)的临时公益性岗位在本行政村(社区)申请人员中产生,本行政村(社区)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指标可在本镇(街道)范围内按照有利于开展工作原则调剂使用,实现工作范围全覆盖。经镇(街道)人社所对招聘计划、人员资格初审,集中报莘县劳动就业办公室审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务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为录用人选。
录用人选确定后,由县劳动就业办公室指导镇政府(街道办)办理录用手续,并将录用情况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六、岗位管理及待遇
1.本次开发的临时公益性岗位,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自上岗之日起至2020年6月底,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统筹列支。
2.县劳动就业办公室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与临时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签订《临时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统一安排工作任务,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原则,由镇政府(街道办)对临时公益性岗位进行管理、考核、待遇发放,镇(街道)人社所和行政村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具体负责日常管理。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负责。
2.报名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报名人员负责。
3.临时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到期自行失效,人员退出临时公益性岗位。
咨询电话:0635-7311595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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