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次竞聘公告

2020-01-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山东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次竞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即日起-2020年1月17日(上午9:00-下午4:30)。报名地点: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会议室(济南市槐荫区西沙路716号,美里湖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公开竞聘公告
 
  为深化实施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用人分配制度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槐荫区委深化改革委员会第4次会议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部分中层及以下岗位面向槐荫区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第二批次公开竞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竞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竞聘岗位。
 
  本次竞聘中层管理岗位4个,中层以下一般岗位16个,具体竞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公开竞聘岗位汇总表》。
 
  (二)竞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形象气质,身心健康。
 
  2.槐荫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具有与所竞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经验,熟悉经济建设工作并符合相应岗位的岗位专业要求,具有开拓精神、组织协调能力。
 
  3.报考中层管理岗位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45周岁(含)以下,任正科级3年(含)以上。报考中层以下岗位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40周岁(含)以下,具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和相关工作经历。
 
  4.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不受年龄、学历限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参加第一批次竞聘获得聘用资格主动放弃聘用的;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6.工作经历、年龄等计算日期均截止到2020年1月17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竞聘工作,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聘任资格。
 
  二、竞聘程序及有关要求
 
  本次公开竞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岗位匹配度测评、面试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0年1月17日(上午9:00—下午4:30)。
 
  2.报名地点: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会议室(济南市槐荫区西沙路716号,美里湖街道办事处办公楼)。
 
  3.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部门(单位)推荐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4.报名结束后,对岗位竞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相应岗位职数或取消该岗位竞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同报名一并进行,需提交的材料:
 
  1.《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一式两份。
 
  3.学历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各一份。
 
  4.资格审查合格参加岗位匹配度测评人员名单,于1月17日在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竞聘。
 
  本次竞聘考试采取岗位匹配度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岗位匹配度测评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岗位匹配度测评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岗位匹配度测评。岗位匹配度测评采用面谈评分方式,对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进行测评打分,满分100分。岗位匹配度测评得分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否则予以淘汰。
 
  岗位匹配度测评时间:2020年1月18日。岗位匹配度测评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由竞聘人员自行查询。
 
  2.面试。重点考察竞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如果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设置面试最低合格线。
 
  (四)确定结果及公示。
 
  根据竞聘总成绩,按1:1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竞聘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最低合格线才能取得拟聘资格),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五)聘用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适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原渠道退回。
 
  (六)相关政策说明。
 
  1、 开发区实行全员聘任制后,现有行政事业身份人员所占编制可继续保留。
 
  2、 进入开发区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保留档案身份,正式聘任后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原机关事业身份的职级、工资等不再变动,在开发区按聘任职务兑现待遇。原机关事业身份人员在聘任期内属正常情形交流出开发区的,若档案职级与开发区聘任职务不对等,可参考在开发区所任职务。
 
  3、 开发区薪酬总额与经济发展、税收增长、辐射带动作用等挂钩,一般不超过槐荫区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2倍。建立符合市场规则的薪酬激励机制,制定差异化绩效评价办法,开发区综合评价排名位居全省前20%,可按照不超过3倍执行;综合评价排名位居后20%,最高不超过1.5倍。建立相应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政策保障体系,对正式列入全员聘任制的人员,按照国家与地方有关政策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竞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槐荫区纪监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竞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竞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其他
 
  本公告由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5978513、13688617160
 
 
 
  济南槐荫经济开发区
 

  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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