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昌邑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简章已公布,公开招聘部分聘用制书记员5名,报名时间:2020年2月3日至2月4日,报名地点:昌邑市人民检察院六楼619房间(昌邑市平安街1617号)。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昌邑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昌邑市人民检察院、昌邑市昌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聘用制书记员。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书记员5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品行,身体健康且符合书记员工作的基本要求。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2月3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法律类专业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不限。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3日至2月4日。
2、报名地点:昌邑市人民检察院六楼619房间(昌邑市平安街1617号)。
现场报名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学位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通过初审者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以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简章要求的应聘人员,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务费不予退还。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该分数者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复检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同昌邑市昌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排到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岗位工作。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由基础工资、工龄补贴和绩效工资构成,具体标准是: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173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月基础工资1800元;工龄补贴按工作每满1年提高20元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基础工资20%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昌邑市人民检察院会同昌邑市昌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6-3012747、7228262
昌邑市人民检察院
昌邑市昌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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