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2020-01-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山东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已公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0人,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莱州市文化东路695号原劳动就业办公室人才资源服务大厅(烟台信息工程学校路南)。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委托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招聘计划共10人,具体岗位详见《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不限户籍;
 
  5. 从事导服、综合受理岗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会计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6.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普通话能力,能够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能熟练使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7. 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体检标准;
 
  8.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 须征得所在镇街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签订合同。
 
  (一)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 报名地点:莱州市文化东路695号原劳动就业办公室人才资源服务大厅(烟台信息工程学校路南)。
 
  3.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及复印件,《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所在镇街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近期白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通过初审的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二)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莱州市政府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需准备材料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面试方式进行。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五)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考察
 
  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其他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拟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应聘岗位工作。
 
  四、报酬及相关待遇
 
  报酬为基本报酬加绩效。基本报酬每月1910元, 根据上级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调整。绩效每年3000元,由招聘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确定。每月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
 
  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0535-2568006
 
 
 
 
 

  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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