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人员转编内?山东官方有消息了...

2019-11-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事业单位改革是各位考生十分关心的话题,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有着“编内人员”与“编外人员”之分。编外人员多分布在政府机关、法院、检察院、学校等单位,以科教文卫领域的事业单位中人数居多。
 
  所谓的编内人员是参与统考或事业单位招聘入职后正式纳入编制的员工,而编外人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合同工、劳务派遣等,两者虽一字之差,待遇及晋升空间却差了一大截。
 
  那么,在事业单位进行改革的今天,编外人员有木有机会转进编内?编外人员在改革后可以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同工同酬吗?今天山东公务员考试网一起来解答下这两个问题。
 
  近年来,在作为人口大省和用工大省的山东,“同工不同酬”现象正伴随着人社部门的改革步伐而逐渐改善。
 
  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是指同一个单位内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通过各种制度、措施逐步减少收入差距,是现阶段落实同工同酬的工作方向。
 
  1、2015年
 
  2015年3月,山东省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切入点,出台了《关于维护机关事业单位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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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图自山东省人民政府
 
  根据通知,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未纳入正式职工管理的人员的管理方式;明确要求机关事业单位要制定符合同工同酬分配原则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对于多数身在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来说,这无疑将带来真正的福音。
 
  2、2016年
 
  2016年3月1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模块咨询“山东省编外人员同工同酬待遇问题”,巨野县大谢集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并回复,我镇于2014年9月、2016年2月分别两次提高编外人员工资待遇,与同岗位、同工种人员待遇是一致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都按编制内人员正常缴纳,同工同酬问题已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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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自:人民网
 
  看完同工同酬的问题,咱们重点讲一下“编外人员转编内的问题”。近日山东出台的一则《意见》让这个问题有望成为现实,一起来看看吧!
 
  3、2019年
 
  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山东省将加大事业编制资源统筹力度,设立高层次人才编制周转专户,在安排使用上向重点扶持区域和基层一线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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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图自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意见》指出,进一步改进招录政策,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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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图自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针对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是这样描述的:在乡镇学校、医院、农技、林业、文化等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的编外人员,符合条件的,可采取考核考察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对于基层编外人员是一个好消息,也有利于提升基层编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侧面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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