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青岛市“青选计划”应届高校毕业生选调公告(重庆大学)已公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山东青岛市“青选计划”应届高校毕业生选调公告(重庆大学)
为全面推动青岛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 市,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青岛市决定继续组织实施“青年 干部人才选育计划”(简称“青选计划”),面向重庆大学等 高校定向选调 2020 年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选调数量
全市总计划选调 500 名左右,具体数量根据选调工作情况 确定。
(一)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 200 名左右。
(二)青岛市所辖区市事业单位 300 名左右,其中,市南 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 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七区”“三市”),各 30 名左右。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选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 件:
1、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 18 周岁(2001 年 10月 31 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 25 周岁以下(1993 年 1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 30 周岁以下(1988 年 1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 35 周岁以下(1983 年 1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 5 年及以上的,以学制 4 年 为基数,学制每增加 1 年相应放宽 1 岁。
3、重庆大学 2020 年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经济学、理 学、工学、管理学、法学、农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哲 学、医学学科门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生、研究生 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 2020 年 7 月 31 日前)。
4、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 能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 吃苦耐劳的精神。
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 生,不在选调范围。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 和道德品行等问题的,不作为选调对象。
(二)具体条件
1、选调到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要求大学本科及 以上学历,现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下同)或者担任过校、院级主要学生干部(具体指 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班级班长、副班长,党 (团)支部书记、副书记)连续半年以上(截至 2019 年 10 月31 日)。 2、选调到“七区”、“三市”事业单位的,要求大学本科
及以上学历,现为中共党员或者担任过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 (截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
三、方法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推选结合、以选为主”的方法,按 照网上报名与确认、资格审核、初选、综合测试、体检考察、 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确认
1、提交报名信息(11 月 4 日 9:00-11 月 8 日 17:00)。 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学生,登录“青岛组工网” (http://zzb.qingdao.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 “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或者“区市事业单位职位” 进行报名。其中,区市事业单位职位要具体到区或市。网上报 名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系统生成并提 示下载《青岛市 2020 年“青选计划”报名信息登记表》(简称 《信息登记表》)。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 名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 致。
2、上传审核资料(11 月 4 日 9:00-11 月 8 日 17:00)。 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交所在院 系党组织及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后,制作成清晰的电子 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 jpg 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 待审核状态。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 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1 月 4 日 11:00-11 月 9 日 17:00)。 资格审核时间一般需 1—2 个工作日,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 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 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 11 月 9 日下 午 17:00 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4、报名确认(11 月 4 日 11:00-11 月 9 日 17:00)。资格 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 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将在网站及时更新选调职位的报名信息, 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及时关注了解,结合个人情况和选调职位登 记人员数量作综合分析,防止过于集中于部分职位。
资格审核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如有隐瞒情况或者提 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初选
报名确认后,于 2019 年 11 月下旬,分片区进行现场初选,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选结果将于 12 月上旬在“报名网站” 进行公布,通过初选的人员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于 2019 年 12 月中下旬在青岛市进行,按具体职 位分类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信息登记表》原件。 对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根据综合测试成绩,
按照计划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名单;未入围且达 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市直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位人员,择优确 定为区市事业单位职位体检考察人选,不占用区市选调计划数, 按综合测试成绩进行现场选岗,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对区市事业单位职位,按照每个区市计划数 1:1.5 左右的 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名单。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放弃体 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体检合格后,由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高校开展考察。考 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者 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职位空缺的,青岛市级机关直属事业 单位职位不再进行递补;区市事业单位职位按照综合测试成绩 相应递补人选。
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 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经公示无影响选调问题 的,市直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由青岛市委组织部与学生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区市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由 各区(市)委组织部与学生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 存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 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 12 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管理培养
选调人员由青岛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纳入全市选调生信 息库,跟踪了解,跟踪培养。选调后统一安排到基层锻炼,强 化实践历练。选调人员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考选、 调任等渠道进入公务员队伍。
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 酬待遇。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支 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青发〔2018〕26 号)及有 关实施细则,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 按照 1200 元/月、800 元/月、500 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 36 个 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 究生,分别给予 15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五、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 按照选调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说明
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 辅导培训。
选调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公布,参加选调人 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 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岛市委组织部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解 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2—80899152 80899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