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枣庄山亭区优选青年人才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40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9:00-10月12日16:00。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19年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优选青年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青年人才储备和管理,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办法》《枣庄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结合山亭实际,决定面向国内高校毕业生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
一、优选范围
优选引进青年人才的范围为国内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目录见附件)本科毕业生。具体职位见附件列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自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截至2019年9月30日,年满18周岁(2001年9月30日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引进高校中与本校(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三、优选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9:00—10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0月8日14:00—10月13日16:00
报名网站:www.shanting.gov.cn(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其中,报考人员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系统生成《2019年山亭区青年人才优选报名表》,提报资格初审。
2、网上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于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报名确认。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19年10月8日14:00—10月13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予以确认,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情况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200人,可增加初试环节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初试方式为面谈。
面试满分100分,确定70分的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参加面试考生到山亭区的实际里程数给予交通补贴,具体标准为200公里以内地区每人200元,200-500公里地区每人500元,500公里以外地区每人1000元。
(三)考察和资格复审。组成考察工作组,到人选所在地开展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2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时,侧重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优选引进人选。
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考察合格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按优选计划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的、体检合格后放弃选拔机会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引进。根据面试(面谈)、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审批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程序进行递补、公示。
资格审核贯穿优选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试用期管理。引进的青年人才与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引进协议,办理审批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到区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理聘用和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考核特别优秀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可安排担任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
(二)挂职锻炼。引进的青年人才先不分配到具体单位,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安排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岗位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含试用期)。挂职期满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区直事业单位工作。
(三)后续管理。引进的青年人才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在职数空缺范围内优先落实科级职务,工作满3年、具备条件的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五、待遇政策
(一)补贴补助。对引进的青年人才,除正常工资外,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工作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连续发放3年。引进后工作3年内(含试用期)在山亭区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由区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购房补助。
(二)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由区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就学。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子女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区范围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
咨询电话:0632-8823504
山亭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