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德州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工作,我市定于2019年采取组织推荐、统一招考、择优录用的办法,实施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推荐
组织推荐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状况,对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名单。
(一)推荐人选的范围
现任职且任职3年以上的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乡镇(街道)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工作的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可以报考所在县(市、区)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的相应职位。其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可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3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推荐人选范围。
(二)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含我省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6.已满最低服务期限。
(三)推荐程序
1. 3月12日至3月14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书面报考申请,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审定。
2. 3月15日至3月19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并组织拟推荐人选填写《2019年德州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3. 3月20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向县(市、区)委组织部报送推荐人选名单、《2019年德州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等材料。
4. 3月22日前,县(市、区)委组织部将审核情况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通知本人推荐结果。
二、招考程序
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工作与2019年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同步实施。
(一)报名程序
1.职位查询。各县(市、区)的本土优秀人才招录职位,详见《2019年德州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表》。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经组织推荐、审定后,可在2019年3月22日9:00至3月25日16:00期间登陆“灯塔—德州党建”网站(http://www.dzdj.gov.cn)相关链接,也可以直接登录山东省2019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报名平台(http://182.92.48.100/sdgwy),提交报名申请,报考所在县(市、区)的一个相应职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不接受未经组织推荐、审查的个人报名。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乡镇(街道)机关。报名人员如与合并职位中的任何一个用人单位有应回避关系,则不能报考该合并职位。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19年3月22日11:00至3月2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组织推荐、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4.网上缴费确认。资格初审工作于2019年3月26日16:00前完成。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19年3月22日11:00至3月27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3月24日至26日(9:00-16:00)到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德州市湖滨中大道1181号人才市场四楼401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联系电话:0534-2345117。
5.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9年4月16日9:00至4月20日14:3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6.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灯塔—德州党建”网站上予以公布。对于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我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者参加全部应考笔试科目且成绩均有效,其笔试成绩方有效。
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C类)
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与报名时姓名、身份证件号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于5月下旬以后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在“灯塔—德州党建”网站上发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前,招录机关在指定网站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招录机关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报考合并类职位的考生,在招录职位拟录用人员公示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职位规定的具体用人单位,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则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高分先选后,已确定选岗职位无故放弃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在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报考人员放弃或因体检考察问题形成空缺的职位,招录机关在2019年8月31日前从该职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涉及合并类职位的不再进行高分先选。
三、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从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灯塔—德州党建”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0534-268712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4-2345117,0531-88597886
德州市公务员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