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现将全省法院系统2019年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计划
2019年全省法院系统计划招录公务员864名,其中:法官助理职位618名、司法行政职位53名、司法警察职位61名、综合文秘职位55名、财务会计职位40名、信息化管理职位28名、司法技术职位2名、对外司法交流职位1名、人事管理职位1名、综合文字职位5名。具体招录职位、计划、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其中,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其中,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配偶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不得报考法官助理职位。
三、组织方式
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和直属单位公务员招录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以下法院机关的招录工作分别由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办法以及相关要求,见省及各市发布的招考公告及报考指南。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