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枣庄峄城区教育系统招聘合同制教师简章已公布,计划招聘合同制教师200名。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1月18日9:00-1月20日16:00。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简章内容整理如下:
2019年山东枣庄峄城区教育系统招聘合同制教师简章
根据峄城区教育系统岗位需要,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峄城区中小学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00名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19 年峄城区中小学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汇总表 )。
(二)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达不到 2:1比例的,招聘计划为 l 人的,予以取消;招聘计划 2 人(含2 人)以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被取消或被核减的岗位招聘计划,可调剂到招聘单位语文、数学学科中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值最高的岗位。
(四)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区委、区政府批准,不得变更。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 40 周岁以下(1978 年 1 月 18 日以后出生);在我区中小学(幼儿园)连续任教满 5 年(2019 年 1 月 18日止)的代课教师报考年龄放宽至 45 周岁以下(1973年1月18日以后出生),需提供单位近5年(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工资证明,校长签字,单位签章。
(五)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具备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在校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月18日9:00—1月20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9 年 1 月 18 日 11:00—1月 21 日 16:00。
报名网址:www.ycq.gov.cn(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 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 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待审核期满,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 年 1 月 18 日 11:00—1 月 22 日 16: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 年 1 月 24 日 9:00—1 月 26 日9:3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19 年峄城区中小学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招聘单位初审后,于 1 月 22 日 9:00 至 16:00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政工股(地点:承水中路 256 号)办理减免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9 年峄城区中小学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 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勿着制式服装照相)。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近 5 年一直在我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的代课教师且年龄超过 40 周岁,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任教证明。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9 年 1 月 26 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分类确定。
笔试成绩,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计划 10 人(含 10 人)以上按 1:2,10 人以下按 1:3 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统一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 40% 和面试成绩占 60%(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试讲和技能测试各占 3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再次出现并列时追加招聘计划。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学业)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 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体检在县级(含)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 1 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合同为三年一签,合同期满自动解除合同。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继续聘任的,可以从中择优聘任。原学校没有岗位,可选择到其他有岗位的学校应聘。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聘用试用期为 6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第二次聘任无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基础工资每月 2000 元,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每人每月 1000 元,按绩效考核结果,期末一次性发放,同时为其缴纳“五险”。工资和“五险”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 号)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632-7716029(教育局政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