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滨州公务员考试体检考察公告已公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预告
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即将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体检考察工作按照《2018年滨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18年滨州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简章》等规定执行。报考各县区的,由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并具体实施;报考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的,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具体实施;报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由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并具体实施。审计、地税系统的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分别在山东省审计厅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网站发布。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及要求预告如下: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人选共302人(附件1)。请体检考察人选根据《各招考部门体检考察公告发布网站及联系方式》(附件2),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查看体检考察公告,详细了解具体事宜。
体检考察人员看到具体体检考察公告后要主动与其招考部门联系,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做好体检考察工作。
经招录机关同意缓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的考生,请根据招录机关要求按时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二、体检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报考指南》)。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农村特困人员(含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在体检前与招考部门联系,办理确认和减免体检费用的手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经招考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体检费用的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和妇科检查。
三、考察
录用考察执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以事择人、优中选适的原则,遵循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实绩能力的基本要求,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我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调查、处理。落实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等7类负面清单人员,不予录用;对暂时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