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招聘简章已公布,公开招聘司法警察7名,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9:00-28日17:00。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招聘简章
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及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确定,现委托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7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3周岁以下(1995年1月23日至2000年1月22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1.0以上;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情况;无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传染病、扁平足及家族遗传病史。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体重65-85kg;女性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55-70kg。
(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军队和武警退役军人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在部队和武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被评为优秀士兵的优先录用。具有文艺、体育特长的优先录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任何时间经查证属实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务期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计7人,其中男性3人,女性4人,招聘岗位为司法警察。
三、招聘程序
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技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9:00—28日 17:00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dylss.dongying.gov.cn)。
具体方法:报考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次,报考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写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月25日11:00—29日 11:00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查询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25日11:00—29 日11: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后果自负。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1月31日9:00—16: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通过,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标准为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A4纸打印,确保字迹、照片清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是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面试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四)体能技能测试
体能技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技能测试。体能技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有担任司法警察的身体素质,满分为100分。根据体能技能测试成绩,分男、女两组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满分为100分,在体能技能测试基础上进一步测试应试者在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总成绩按照体能技能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办法计算,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职位数 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范围。总成绩相同的,按体能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考察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从其它入闱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报送考察所需材料,进行录用前政审考察。对应聘人员存在骗取考试资格、有违法犯罪行为、考试舞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属实,不宜在人民法院工作或担任司法警察职务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人事管理实行派遣制。录用人员与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内容包括派遣合同期限和解聘合同的条件;岗位职责;双方的权利、义务;工资福利待遇;派遣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派遣制工作人员聘期一般为三年,派遣合同一年一签;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到期可解聘;在聘期内有违法违纪、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经考核不合格等情况的可随时解聘。
(三)统一配发制式服装,统一安排住宿。
(四)工作成绩突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待遇标准按市法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人事管理、工龄延续、待遇落实按照《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派遣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流程服务全权委托东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中发现违法违纪、营私舞弊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计入个人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它
本次招聘事项的有关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市法院咨询电话:6387728 6387751
考务电话: 6079189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