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岛胶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8-01-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青岛胶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发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获悉,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 9:00—1月24日16:00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需要复习公共基础知识科目的考生可参考2018年山东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详情如下:
  2018青岛胶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7〕65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18年胶州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6人(详见《2018年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护理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22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根据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的 “三支一扶”计划在胶州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以及胶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见《计划表》)。2018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6-2017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西藏、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胶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统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 9:00—1月24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8年1月22日14:00—1月25日16: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1月22日14:00—1月26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期间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其中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请于2018年1月30日9:00—11:30到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胶州市北京路2号-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西楼1317房间)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减免考务费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高层次、紧缺、基层服务急需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胶州政务网站人社局专页(http://www.jiaozhou.gov.cn/n1822/n2064/n2065/n2068/index.html)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8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含非应届毕业生派遣期内未就业的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在考察前提交有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资格证书须在2018年1月22日前取得(另有要求的详见《计划表》)。参加定向招聘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2.5或3.5倍的比例(招聘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5的比例,5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其中2或3倍的比例(招聘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5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为正式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其他人员为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正式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资格审查递补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在集中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胶州政务网站人社局专页(http://www.jiaozhou.gov.cn/n1822/n2064/n2065/n2068/index.html)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9:00—11:30 综合类
  14:00—16:30 教育类、卫生类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答辩、说课(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等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能力。面试方案在胶州政务网站人社局专页(http://www.jiaozhou.gov.cn/n1822/n2064/n2065/n2068/index.html)进行公布。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四、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五、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如考察前不能提交同意应聘证明,则取消考察资格。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不合格。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凡考生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数据库。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胶州政务网站人社局专页(http://www.jiaozhou.gov.cn/n1822/n2064/n2065/n2068/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应聘人员所应聘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应聘人员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选岗顺序)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事宜、进入面试及递补人员名单、面试事宜、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事宜均在胶州政务网站人社局专页(http://www.jiaozhou.gov.cn/n1822/n2064/n2065/n2068/index.html)予以公布。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认定:往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为准,应届毕业生以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为准。
  4、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6、聘用人员需在胶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签订服务协议。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
  0532-82288275、15621035736
  胶州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电话:0532-82233977
  胶州市卫生局政工科电话:0532-82289053
  监督电话:0532-82288273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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