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泰安市林业局国营实验林场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简章发布,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7日8:30-1月22日16:30。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泰安市林业局国营实验林场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简章
泰安市林业局国营实验林场坐落在泰安市泰山罗汉崖,面积1755亩,现有乔灌木树种有100余种,草本植物几十种,是集科研、生产、防火为一体的生态公益型林场,2016年被批准为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是首个坐落在泰安的国家级林木种质资源库,目前在果树设施栽培,杏树、核桃、茶叶、食用菌、园林绿化树种及花卉资源收集和评价、创新利用,生物农药研制等方面达到了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初步形成了学科优势和研究特色。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名。
一、应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林木遗传育种专业;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7日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经考察合格聘用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邮件报名、邮件回复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7日8:30-1月22日16:30
报名人员从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下载填写《2018年泰安市林业局国营实验林场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泰安市林业局国营实验林场高层次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连同其他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信箱taslyj@163.com。其他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2)身份证扫描件;(3)考生本人电子版证件照(jpg格式,不小于20K)。
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4小时后进行初审并通过邮件进行回复。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看初审结果。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尽快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有关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8年1月1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现场资格审查地址:泰安市泰山林业科学研究院(泰安市罗汉崖路1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日(1月23日17:00)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察
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审、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具体考察办法另行制定。
(四)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1:1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
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招聘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泰安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本简章由泰安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报名及咨询电话:0538-8210375 泰安市林业局。
监督电话:0538-6991182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