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济南高新区选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2017-06-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山东济南高新区选聘党建指导员公告已公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山东济南高新区选聘党建指导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7山东济南高新区选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济南高新区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已退休中共党员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部分心系高新、热爱高新、奉献高新的党建指导员。
  一、选聘数量
  本次选聘党建指导员不少于15名。
  二、 岗位职责
  在高新区各直属党工委指导下,负责济南高新区国家级园区党群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两新”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和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创建和日常工作;调查了解“两新”组织、城市社区党组织、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和“两新”组织、城市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开展党的工作、群团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帮助、指导符合条件的“两新”组织、城市社区及时成立党组织,建立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协助做好“两新”组织、城市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两新”组织、城市社区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与非公有制企业主的沟通联系,主动帮助解决“两新”组织、城市社区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问题,积极探索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创新工作载体,及时总结报送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三、岗位资格
  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已退休的中共党员中选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在退休前所在单位担任过党内职务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其他不适合从事党建工作的人员。
  四、选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联名推荐等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由高新区各直属党(工)委按照岗位资格统一组织,报名汇总后,将符合条件人员简历报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党建办公室;
  2、个人自荐:可由本人直接到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党建办公室报名(管委会405室),或投递《报名表》至邮箱:gxqzzb@163.com;
  3、联名推荐:经两名正式中共党员联名推荐,请将联名推荐理由和推荐人员《报名表》发至邮箱:gxqzzb@163.com;
  4、集中报名时间:自2017年6月6日起至6月16日。集中报名结束后如有意愿可随时投递简历。
  (二)组织面谈
  通过与报名人员进行面谈,了解掌握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工作优势和相关要求。
  (三)研究聘用
  按照聘用条件,结合面谈情况择优研究确定聘用人员。
  (四)办理手续
  为聘用人员发放聘用证书,聘期两年。聘期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办理续聘手续。
  五、工作地点和待遇
  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在济南高新区五大片区(中心区、高新东区、综合保税区、创新谷片区、临空经济区),工作时间相对固定。
  对所聘用的党建指导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开展工作必要的交通费、通讯费、误餐费、资料费等工作经费。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8871405 联系人:刘晓东
  点击下载>>>
  济南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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