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临沂市兰山区招聘环境保护专职协管员20人公告

2017-03-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山东临沂市兰山区招聘环境保护专职协管员2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至3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写作。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山东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山东临沂市兰山区招聘环境保护专职协管员20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7山东临沂市兰山区招聘环境保护专职协管员20人公告
  根据我区环境保护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环境保护专职协管员,从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环境保护专职协管员2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环境相关专业或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经常性夜间检查和爬高作业,具备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能力;
  4、临沂市户口,无其他兼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至3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北城新区北京路23号14楼1401房间,咨询电话:8118313)。
  3、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5)《兰山区环境保护专职协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6)诚信承诺书。
  招聘具体事宜可到兰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查询,下载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填好后现场报名时提交)。
  4、资格审核: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写作。笔试只考一科,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2,则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由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
  (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及待遇标准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到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为1500元/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辞退。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月薪2290元,并委托临沂市兰山区劳务合作中心与其签订正式劳务派遣合同,代办缴纳“五险”,单位与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
  四、招聘年限
  实行两年一聘。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
  五、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用工过程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条件者,立即终止合同,一切责任由受聘人员承担。
  六、本公告由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临沂市兰山区招聘环境保护专职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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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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