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德州平原县招聘131名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2016-04-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山东省德州平原县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已发布,山东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 9:00-24日16:00。 
 2016年德州平原县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德人社〔2014〕21号)、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字[2010]4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确定2016年全县计划内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31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各学科招聘计划如下:初中语文7人,初中数学5人,初中英语6人,初中物理3人,初中化学3人,初中生物3人,初中思想品德6人,初中历史5人,初中地理5人,初中体育3人,初中美术2人,初中信息技术2人;小学语文10人,小学数学10人,小学英语3人,小学音乐12人,小学体育9人,小学美术13人,小学信息技术8人,小学科学3人,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3人;幼儿园10人。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1、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限平原县常住户口或系平原县生源);报考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限“学前教育”专业)。
  持有婚姻登记证的平原籍以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其配偶须具有平原县常住户口),符合条件的可自愿报名参加我县小学教师招聘。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4月18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我县在编在职教职工;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包括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网址:平原县政府网站(http://www.zgpingyuan.gov.cn/)
  平原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pyxjyj.com/)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 9:00-24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 4月18日11:00-25日16: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考生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一个学科,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考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网上初审:2016年 4月18日11:00-25日16:00
  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2016年 4月18日11:00-26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平原县2016年教师招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5月17日上午9:00—5月21日上午9:3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学科,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的计划数,调整到同学段开考比例最大的其他学科。报考学科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考生依本人意愿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学科。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含音体美专业能力测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4月25日16:00前到平原县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平原县2016年教师招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教师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平原县2016年教师招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包括: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
  考生在面试前三天仍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音体美学科专业能力测试
  音乐、体育、美术三个学科的教师招聘采取面试前置的办法。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笔试前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考生于5月10日上午9:00-5月14日上午7: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
  专业能力测试实行100分制,测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各学段、各学科最低资格分数线为60分,最低资格分数线以上考生参加笔试。进入笔试范围的考生,于5月14日15:00—15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缴费成功后于5月17日上午9:00—5月21日上午9:3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⑴初中:各学科分别命题,内容为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初中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
  ⑵小学:各学科分别命题,内容为小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
  ⑶幼儿园:不分学科,内容为学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学前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100分制,考试时间120分钟。
  六、公布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招聘数和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确定最低资格分数线。
  在资格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数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中招聘数10人(不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数10(含)至15人的,统一为28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学科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音体美学科的招聘,在资格线以上,根据招聘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学段、同学科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形式进行,现场随机抽取说课课题,说课结束,根据评委提问当场答辩。面试成绩100分制,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2、面试内容:
  ⑴初中:以平原县现行初中教材为依据。
  ⑵小学:以平原县现行小学4—6年级教材为依据。
  ⑶幼儿园:以平原县实验幼儿园现行教材为依据。
  3、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平原县教育局网站公告。
  4、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八、总成绩汇总公示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音体美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每个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音体美学科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对总成绩予以集中张榜公示。
  各学段、各学科,分别根据实际招聘数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学段、同学科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的考察、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交个人人事档案,未及时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和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九、考察和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及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经体检不合格者和放弃体检的取消资格。体检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县级医疗机构集中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负担。体检工作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鲁教人字[2001]2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函[2010]4号)规定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十、聘用及岗位选择
  1、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择岗顺序。岗位一经选择,不再进行变更。对拒不服从岗位选择的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确定工作岗位后,报请县政府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其他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平原县教育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平原县政府网站地址(http://www.zgpingyuan.gov.cn/)
  平原县教育局网站地址:http://www.pyxjyj.com/
  招聘咨询电话:0534-4216036、4256611
  平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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