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日照市五莲县洪凝街道芙蓉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2015-11-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日照市五莲县洪凝街道芙蓉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已公布,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5室(五莲县城富强路218号)。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考生可参考2016年山东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山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日照市五莲县洪凝街道芙蓉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2015年日照市五莲县洪凝街道芙蓉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洪凝街道芙蓉社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名(男、女各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描述
  芙蓉社区服务中心位于原御景园小区物业办公楼,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主要有:1、在服务大厅开展各项便民服务;2、开展入户调查、服务工作;3、社区开展的其它服务性活动。服务对象:社区居民。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5室(五莲县城富强路218号)。
  3、报名所需材料:(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2)《洪凝街道芙蓉社区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证件照3张;(3)在职人员应聘,需出具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的形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男、女各少于80人的,只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报考人数(男、女)超过80人的,进行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满分为100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范围。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通过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第一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根据受聘人员的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芙蓉社区工作者工资实施办法》执行,月基本工资为1800元,考核绩效工资平均每人每月200元,每年年终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
  七、其他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五莲县洪凝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331001 。
  五莲县洪凝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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