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和填报志愿的通知(泰安市)
一、资格复审
1、时间:
(1)硕士研究生职位:4月23日上午8:30—12:00;
(2)本科生职位:4月24日上午8:30—12:00。
2、地点:泰安市市政大楼B201会议室。
3、资格复审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打印版)原件;
(3)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非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还需分别提供硕士、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1份,A4纸打印,信息真实有效,盖章符合要求。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入党时间与《报名登记表》中记载不一致的,须由毕业院校或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
(5)《山东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诚信承诺书》(1份,本人签字);
(6)海外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驻外使馆提供的海外留学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中需提供复印件的,数量均为1份,资格复审后由各市选调办留存。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二、填报志愿
1、时间:
(1)硕士研究生职位:4月23日下午14:00—17:00;
(2)本科生职位:4月24日下午14:00—17:00。
2、地点:泰安市市政大楼东一楼报告厅。
3、参加人员范围: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
4、程序: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到县(市、区)。笔试成绩相同的,现场以抽签方式确定填报顺序。
5、有关要求:
(1)考生须提前30分钟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到达指定地点,在指定区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就座。
(2)填报志愿开始后(以第1位考生开始填报志愿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场的,排在最后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结束后,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3)每名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4)填报志愿情况现场全程公示。
三、其他事项
1、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或填报志愿的,可委托1人持本人及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委托书(须注明考生身份证号,并由考生签字、摁手印)原件或复印件,到现场代为办理。
2、接到本通知的考生,须于4月16日下午5点前,编辑短信“姓名+笔试准考证号+参加或不参加”发送至15953812136进行确认。
联系电话:0538—6991029
传 真:0538—6991446
附件: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