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烟台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209名)

2015-04-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烟台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209名工作人员。山东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9日-21日,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岗位必考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生可结合2015年山东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进行复习,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具体详见下文。
  2015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5年招远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9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至附件3)。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 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具有招远市常住户口,以下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1、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
  2、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招远市生源(指最后一次参加中等专业学校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时学籍所在地为招远)的2013-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4、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下同)应聘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5、应聘技工学校各类专业教师的人员。
  (七)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八)应聘卫生类医师、护士岗位的,其毕业院校及专业须在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的认可范围内;应聘教育类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岗位的,须已取得不低于应聘岗位对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优秀退役运动员岗位除外,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2015年7月底前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视为已取得)。
  (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其中教育类、综合类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按照附件中相应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除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岗位要求的)、就业报到证应于2015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4月18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
  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类A、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教育类G、教育类H等八类,不同岗位采取的报名方式不同,请考生根据所报岗位情况分清报名方式,避免混淆。报考者恶意提供、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招远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一)报名方式:
  1、报考教育类H岗位的人员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现场报名地点:招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二楼大会议室(201房间)
  2、报考综合类A、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教育类G七类岗位的人员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19日9:00-4月21日16:00;
  网上查询时间:2015年4月19日12:00-4月22日11:00;
  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4月19日12:00-4月22日16:00。
  网上报名网址: http://kszx.yt12333.com/(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具体要求:
  1、现场报名:
  报考教育类H岗位的人员须本人在指定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本简章“三、现场资格审查”部分)。经审查具备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填写《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亲笔签名的《应聘招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缴纳笔试考务费后,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2、网上报名:
  ①方法步骤:报考综合类A、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教育类G岗位的人员登录指定的网上报名网址,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②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4月22日11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22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4月21日16:00自动关闭。
  ③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5年4月19日12:00-4月22日16:00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于2015年5月19日9:00-5月23日9:30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不缴费。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招聘岗位的人员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应于2015年4月19日-4月22日上午11:00前工作时间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招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人事调配科(九楼909房间)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确认手续(报考实行“现场报名”招聘岗位的人员报名期间直接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其中:城镇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和减免考务费用。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具体调剂办法见附件8)。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后续环节中,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经确认后将随时取消相关人员以后环节的资格。
  报考综合类A、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教育类G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报考教育类H岗位的人员现场报名时直接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见下面所列)。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不限户籍的人员可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注意须在有效验证期内)、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研究生学历的需注明研究方向。证明信式样见附件)。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除此之外,报考教育类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优秀退役运动员岗位除外,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2015年7月底前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视为已取得,现场资格审查时若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须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认证手续并签承诺保证书);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报考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交服务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或续聘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服务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还要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及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尚在服务期的“基层服务毕业生”,须提交服务单位及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办理就业手续的,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见附件)等。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提供证明材料时,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等证书审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其中户口薄复印件将盖有公安机关印章的户主页、索引页及考生本人页共3页复印到一张纸上);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烟台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等留存原件;户籍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其他证明资料须经有关部门加盖公章后留存原件。
  现场资格审查当天提交材料不全的,须签承诺保证书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须签承诺保证书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
  综合类A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9:00-11:30。
  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下午14:00-16:30。
  教育类G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下午14:00-16:30。
  教育类H岗位考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政方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知识,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9:00-11:00。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在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在5-9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和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笔试加试,并以笔试加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按各岗位的招聘数量,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1、考察。由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体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应聘教育类、综合类岗位中多个单位一同招聘的(综合类中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会计岗位除外),具体聘用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应聘卫生类岗位中多个单位一同招聘的(含综合类中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会计岗位),按最终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根据所报岗位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远市委组织部或招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招远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yld.gov.cn)发布的为准,本简章由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216837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535-6683333
  监督电话:0535-3462285;0535-8239387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网站: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kszx.yt12333.com/)
  公告、公示网站: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yld.gov.cn/)
  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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