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岛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87名聘用制教师公告

2015-04-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青岛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聘用制教师87名。山东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报名时间为4月14日-16日,其中4月14日只接受网上报名,4月15日-16日只接受现场报名。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须通过2015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参加2015年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统一笔试。
2015年度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
  根据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2015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87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5.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4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和中级及以下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9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办法
  (一)面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人员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4月14日—4月16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00。
  其中4月14日只接受网上报名,4月15日—16日只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人员须在4月15日、16日到应聘学校参加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各招聘学校(见附件1)。
  具体办法和要求:
  1.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下载《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后,完整、如实填写《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应聘人员须将《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招聘学校公布的电子邮箱中(见附件1),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应聘人员须携带《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件和资格审查所需的全部材料到招聘学校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和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2届、2013届、2014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相关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工作年限截止2015年4月14日);2015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签约证明),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交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超过30人,不能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的招聘岗位,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30人的招聘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2.初试方式。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应聘人员于4月17日登陆招聘学校网站(见附件1)查询。根据初试成绩,由学校根据招聘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和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增加技能测试岗位测试相关岗位应具备的实践操作能力。面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应聘人员于4月17日登陆招聘学校网站(见附件1)查询。
  4.初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初试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面试总成绩50%计算。
  5.笔试资格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说课(讲课)答辩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
  (三)笔试报名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须通过2015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参加2015年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统一笔试。报名方式为统一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4月19日9:00-4月20日16:00 ;
  查询时间:4月19日11:00-4月21日16:00;
  审核时间:4月19日11:00-4月21日16:00;
  缴费时间:4月19日11:00-4月22日16:00;
  打印准考试时间:5月19日9:00-5月22日16:00。
  具体程序: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址(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5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的相关规定参加笔试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准考证打印等。报名时只能报考面试通过的岗位,不得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没有获得相应岗位笔试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报考本简章招聘岗位。
  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报名的相关规定请及时查看青岛市人事考试网。
  (四)笔试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参加教育类考试。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下午14:00—16:30。
  (五)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同一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较高者。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考察范围。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在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站(http://chushi.qdedu.gov.cn/renshi/)上公布。
  1.考察。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无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岗位,无教师资格证人员可先应聘,但须在聘用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三、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聘用制教师相关待遇
  1.聘用制教师与在编教师统一管理。
  2.聘用制教师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执行。
  五、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工作咨询与监督。学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和教育局招聘监督电话详见附件1,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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