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蓬莱市考选40名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2015-02-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山东蓬莱市考选40名应届优秀毕业生。山东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shandong)获悉,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8:00--3月20日17:00,笔试科目为论述文写作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以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方面。可结合2015年山东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详见下文。
  2015年山东省蓬莱市考选40名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中共蓬莱市委组织部拟从2015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中,分类考选4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进行重点培养。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范围和条件
  本次考选根据毕业生所学专业划分为两类:A类(经管社科类)20名,B类(工程技术类)20名。具体条件为: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满18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严格自律,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三)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5年3月15日;
  (四)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团委书记(副书记)或班级班长;
  (五)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六)所学专业(指毕业生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所学专业)具体指导目录见附件1;
  (七)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3、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4、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任何考选。
  报名网址: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lrsj.cn)。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8:00--3月20日17:00
  初审时间:2015年3月16日8:00--3月21日12:00
  缴费时间:2015年3月16日8:00--3月21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待网上报名时予以公布。
  (三)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报考人员信息48小时未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2015年3月21日12: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未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2015年3月20日17: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015年3月16日8:00--3月21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弃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蓬莱市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4、特困家庭毕业生、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后退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结束后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报名结束后,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每类最终报名情况,每类最终报名人数如达不到计划招考人数3倍,按照3:1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论述文写作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以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方面。
  2、计分办法。笔试结束后,按照论述文写作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二)资格审查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每类岗位分别按照考选计划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免交该项费用)。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提交相关情况证明(样表附后)、笔试准考证、《蓬莱市考选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及复印件、与准考证同版一寸照片两张。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每类分别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结果与初审结果不一致,以面试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按类别进行,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组织计划、综合分析、沟通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每类分别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拟聘用计划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则按笔试成绩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
  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员由考选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免交该项费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考选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选主管机关将通过一定形式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对考选资格进行复审,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分配到市直事业单位,由组织部门统一安排到镇、街道进行重点培养锻炼,为期两年。期满后根据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表现优秀的重点培养使用。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未按期取得就业报到证及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2015年7月15日前,因弃权、取消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类依次等额递补,之后不再递补。
  六、其他
  报考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考选相关信息以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为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共蓬莱市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535-5633171
  监督电话:0535-5821786
  附件2:相关情况证明
  中共蓬莱市委组织部
  201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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