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3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
到基层工作公告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在基层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
二、选调条件
1、全国“211”、“985”工程院校毕业生和其他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应届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甘肃省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生。
2、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单位、边远地区和艰苦环境锻炼成长。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同时具备: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②综合考评名次列本专业前三分之一;③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上条件中的①③两项,且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大学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或获得“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表彰奖励的优先推荐。
4、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须为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坚持在村工作,表现突出。
5、未受过纪律处分;应届毕业生无签约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大学生村官无违反合同行为;服从组织分配。
6、身体健康。
三、选调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省内院校采取学生本人申请、院校党组织根据选调条件审核推荐、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统一于4月19日前将《报考甘肃省2013年选调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和《甘肃省201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附件3)报省委组织部。
2、省外院校报名办法是:省委组织部于4月中旬派人到北京、西安、南京、成都组织报名,其它地区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可前往上述地区报名,也可于4月18日至19日到组工大厦(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43号)报名。报名时需携带院校签注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的《甘肃省2013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附件3)和有关表彰奖励证书。
3、大学生村官的报名,由市(州)委组织部统一负责。程序是:符合条件人员本人申请,所在乡镇党委作出工作鉴定,县(市、区)委组织部审阅档案并签注意见,市(州)委组织部审核推荐并汇总填写《报考甘肃省2013年选调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附《甘肃省2013年选调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登记表》(附件4)和乡镇党委工作鉴定,于4月22日前报省委组织部。
(二)资格审核
甘肃省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填报信息等进行审核,按选调条件确定并通知初选人员。
(三)考试录用
甘肃省委组织部于5月份组织初选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录用按拟选人数分研究生、本科生、大学生村官三大类和专业类别,依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录人选,并经考察、体检、培训合格后,确定为2013年甘肃省委组织部选调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四、选调生分配
选调生分配坚持面向基层,鼓励到民族地区、艰苦地区工作。其中,博士研究生分配到市(州)党政机关,硕士研究生分配到县(市、区)党政机关,本科生安排到兰州市以外的乡(镇)、街道(社区)工作。
大学生村官转到本人所在乡镇工作。
联系方式:甘肃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931-8288467
北京、西安、南京、成都报名时间、地点确定后公告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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