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充实高中教师队伍,深入推进我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按照《湖南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试行办法》的规定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编制、岗位需求等情况,现决定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发布信息、组织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区共招聘高中教师10人。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如下:
娄底二中:数学1名,化学1名,生物1名,地理1名
娄底三中:数学1名,生物1名,政治1名,物理1名
娄底四中:化学1名,物理1名
二、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拥护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校学习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等处分、处罚记录。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相应处罚者实行一票否决。
2.身体素质:身体健康、形象气质好。
3.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学校证明)。
4.学历:全日制一本院校教育类的应届毕业生(研究生的本科起点必须为一本院校)。
5.年龄: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6.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对口,持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整个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笔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娄底人事信息网、娄星在线、娄星区教育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6月9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娄底二中0738-8513931,娄底三中0738-8217781,娄底四中0738-6529307。
3、报名程序:
①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推荐表、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②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查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领取试讲通知。③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但对急需招聘的特殊岗位,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开考时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设置合格分数线,本次公开招聘试讲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分试讲和笔试。
1、试讲(100分)试讲分数不计入聘用成绩,但在确定体检人员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可参照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来确定。
①分学校、分专业试讲,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试讲评委由7-9人组成。
②试讲时间:2013年6月14日。
③试讲地点:各招聘学校。
④应聘者在1小时内按指定的教学内容备好课,在20分钟内完成试讲内容。当场公布试讲成绩,对试讲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本次试讲合格分数线为70分。(笔试比例不低于1:3)
2、笔试(100分)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考试,考试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内容。笔试时间:2013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3、公布笔试成绩
(四)体检
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按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考核。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由本人提供档案资料和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证书原件,不能按时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对象:①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间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被学校开除的,④犯错误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的,⑤公开招聘时有弄虚作假的,⑥违反计划生育的。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生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娄底人事信息网、娄星在线(红网娄星站)、娄星区教育局网站和区教育局办事公开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并签订试用合同。被聘者的档案资料交给聘用单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由财政统发工资。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教师,聘用学校可以随时解聘。
四、试用期满考核程序
(一)试用期满后,试用者要向学校提出申请(申请内容要全面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学校对试用者要进行综合定性评估,确定是否能胜任本职工作。学校定性评价达到要求的,再由学校向人社局、编办、财政局、教育局提出申请并组成综合考核组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达不到要求的由学校解聘。
1、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家长、学生投诉,能完成好各项教育教学任务。(20分)
2、查备课、作业批改、批改记录、听课评课记录(10分)
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5分差2分
3、授课(20分)
优秀20分良好16分一般10分差2分
4、教学质量(30分)
任教高一的教师以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成绩为准,任教高二的教师以学业水平测试为准,任教高三的教师以高考成绩为准。学生的成绩在同层次不垫底,记30分,垫底减半记分。
5、任教班级的学生测评:(10分)
满意 基本满意 一般 不满意
10 8 5 2
6、学校行政和同学科的任课教师测评(10分)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10 8 5 2
7、“①+②+③+④+⑤+⑥”项的总分低于80分者解聘。
(二)对试用考核合格人员按要求办理有关人事编制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组考工作人员、评审组成员与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2、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娄星区教师公开招聘。
六、本实施方案由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8-8514860)
登录网站:http://lxq.12edu.cn
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