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公开考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新)

2013-07-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了加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改善地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制度,经行署研究,同意面向全区公开考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聘)按照资格审查、报名、笔试、体检、组织政审、审批录(聘)用的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录用人数及条件:

(一)考录(聘)人数:地直行政机关及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考录6人,地直事业单位录(聘)用7人,乡镇事业单位聘用120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具有海东地区户籍,国民教育学历,身体健康;

3、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8年12月6日—9日。

(二)报名地点:地区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三)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四)报考者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满3人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三、笔试内容及时间:

(一)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成绩的5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成绩的50%)。

(二)考试时间为:2008年12月14日,具体考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海东地区人事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海东地区2008年公开考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表.xls 海东地区2008年公开考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表 (54.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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