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招录对象为历届、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工作人员。综合技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招录人员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青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招录人员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到40岁。
3.学历、专业及资质等要求:详见附件1(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从事食品检验的应符合《食品卫生法》对健康的要求。
二、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仪器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参照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中《申论》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有关内容,成绩为100分。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成绩为100分。
笔试后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按笔试、仪器操作、面试成绩:4:3:3的权重合成考试总成绩。仪器操作、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用。
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登录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
三、录用方式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由招录单位择优确定拟招录人员,并对拟招录人员在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疑义的人员,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及有关事宜
报名时间:2009年4月1日—4月20日
报名地点: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礼让街23号。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可采用现场报名或发邮件(qhjrsc@126.com)的方式报名。
资格审查:参加笔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大型仪器设备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社会在职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必须对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咨询电话(传真):0971-8231567 联系人:姬永新
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www.qhci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