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0年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和《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2010年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9日至6月2日。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请填写《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报考单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应于6月3日前对报考情况进行电话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者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资格复审
6月4日上午8:30-17:30,报考人员到海委办公大楼416室(天津市河东区中山门龙潭路15号)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水利部海委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一寸彩色照片三张;英语、计算机和相关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六、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水利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公共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法律、历史、科学技术等;职业能力测试包括言语理解、言语推理、数学运算、资料分析等能力。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职业能力测试占40%。
考试时间:6月5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6月6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名考生为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月7日,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八、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报考人员被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