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经海西州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0名,其中,州级事业单位100名,格尔木市88名,德令哈市25名,天峻县11名,乌兰县55名,都兰县44名,大柴旦4名、茫崖10名,冷湖23名。
(二)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面向全省和面向海西州。
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青海省户籍、青海省生源、青海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海省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人员及符合在青海省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含在青海省服役期满的非本省户籍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面向海西州招聘范围包括:海西州户籍、海西州生源、在海西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人员及符合在海西州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含在海西州服役期满的非本州户籍退役士兵),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1、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30日9时-9月3日18时;
审核时间为2015年8月30日9时-9月4日18时;
缴费时间为2015年8月30日9时-9月5日24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报有关报名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成功的,视同为放弃招聘报考。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除外),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请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9月6日-9月8日到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德令哈市祁连路15号)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3、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市、县、行委人社局和州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并负责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一)笔试时间及内容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9月12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和比例: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20%)和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60%)。专业考试科目标注为“不测试专业科目”的岗位,笔试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总成绩50%的比例计算。
3、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并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招聘资格。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料,凡不按时提交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面试
1、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统一组织实施,其中海西州职业技术教育学校的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面试为说课和实际操作,说课占面试总成绩的60%,实际操作占面试总成绩的40%。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其它事项
1、在职在编人员须知:具备公务员身份人员报考的,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20号)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的规定,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聘用合同,报名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以上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上单位在2015年9月3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规定时间内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2、加分条件。根据有关政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 (含青南计划志愿者)、 “三支一扶”、“特岗教师”以及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在我省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在基层服务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认定。教育和卫生行业见习岗位人员在基层服务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由用人单位、县(区)和市(州)人社、教育(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并附各地区招聘文件的复印件)。
3、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无专业科成绩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考核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户籍、年龄等的时间认定。所有考生报名时年龄须年满18周岁(1997年8月30日以前出生)。符合本省(海西州)户籍条件的考生,在本省(海西州)落户时间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7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4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在青海省(海西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的考生服务年限截止到2015年8月30日。
5、学历认定。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所有考生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直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网上学历认证。结业生和肄业生不能视为合格学历。
6、专业认定。《公告》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此次招聘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
7、蒙(藏)汉双语测试。资格条件栏中有 “懂蒙(藏)汉两种语言”的岗位,笔试时统一用汉语答题。面试前进行“蒙(藏)汉双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8、递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出现考生放弃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
9、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xrs.gov.cn)详细了解招聘全过程的有关要求。
10、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咨询电话: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977-8222882
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7-8224877
海西州农牧局 0977-8227577
海西州文体广电局 0977-8224486
海西州卫生局 0977-8226603
海西州职业技术学校 0977-8223757
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9-8414227
德令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28591
都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32842
乌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43667
天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68631
大柴旦行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81783
冷湖行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71244
茫崖行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7-8251119
中共海西州委组织部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4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