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职位有户籍限制
公开考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程序进行。除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和本省院校毕业生(含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具有青海省户籍人员考录。
在职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不得报考
已经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和资格条件。具体考录职位见附表或登陆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查询。报考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职位的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
报考年龄及其它时间界限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和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