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加大民族考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力度

2015-02-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青海2014年加大民族考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力度,其中医疗卫生机构录取比例达91.5%。
  据了解,市场吸纳能力有限、竞争能力相对不足、所学专业与用人需求不匹配,是障碍青海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问题。对此,青海省专题研究出台了加大考录招聘的《总体方案》,从报考年龄、专业限制、行业准入、开考比例、定向考录等方面制定了特殊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向县乡基层、向高校毕业生特别是民族考生的倾斜照顾力度,有力促进了青海省就业形势的持续稳定。
  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杨颐介绍,我们在2013年出台18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2014年继续调整完善了4大类12项倾斜照顾政策。
  公务员考录中,对青海省黄南、果洛、玉树州安排了50%的职位面向本州户籍的考生,对海南、海西、海北州安排了40%的职位面向本州户籍的考生,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安排了70%的岗位面向六州的考生;继续对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实行笔试加分政策。
  公务员年度例行考录中,拿出10-15%的职位,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考录;放宽了考招年龄上限,一般岗位放宽到35岁,临聘教师和医院临聘人员放宽到45岁;降低了学历和专业门槛,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可以不限专业,临聘教师允许跨专业报考。
  2014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招聘中,六州考生的实际录取比例达77.5%和91.5%。
  此外,青海省还特别加大了对藏区公务员培训力度,举办藏区基层公务员能力建设和藏区公务员藏汉双语培训班。
  “目前已举办2期藏区基层公务员能力建设培训班,培训200人;举办2期藏汉双语培训班,培训藏区公务员80名。”杨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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