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 了进一步优化贺兰县卫生系统人才结构,根据缺编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发﹝2013﹞52号)等有关规定,经报请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决定为贺兰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结合贺兰县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
(二)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综合考评,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新进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招聘范围
贺兰县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以外的、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3年10月31日之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六)符合贺兰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注明的其他条件(其中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之前);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计划
贺兰县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共计30名。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资格条件详见《贺兰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后)。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为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贺兰县光明路仁和巷4号)。
(二)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0日至2013年11月27日(正常工作日内),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
(三)报名程序:
1. 提交报考申请。应聘者应按照要求填写《贺兰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叁份,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证 书(在《贺兰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红底两寸彩色照片3张。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提交的个人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应聘者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引发的各类后果,由应聘者自己负责。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或加分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应聘者登录贺兰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或电话咨询贺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详见《贺兰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改报其他岗位的应聘者视为弃考。
3.领取笔试准考证。确认了报名结果的应聘者,请于考试前一周内到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以贺兰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
笔 试开考比例为3:1(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对生源少或者专业性强又急需用人的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根据贺兰县卫生系统公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职数或者降低开考比例。调整之后的岗位贺兰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向社会发布公告。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与内容: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水平知识,包括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3个专业类别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地点:2013年12月15日,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三)笔试时限为150分钟,分值为300分。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者,按照以下标准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回族考生,加5分;
同一名应聘者累积加分不超过20分。
(四)应聘者于考试结束10日后登陆贺兰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含加分)。
(五) 笔试结束后,笔试结束后,由贺兰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并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的人数从高分 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第3名笔试成绩(含加分)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对 生源少或者专业性强又急需用人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的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七、资格复审
(一)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到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前,贺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方式、时间、地点由贺 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并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资格复审后要填写《宁夏2013年部 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资格复审工作要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下进行。凡发 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已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者要向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的介绍信。
在 资格复审结束时仍未向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取消其面 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由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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