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201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2年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宁夏同心阿拉伯语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委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对张海荣等47名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时间从2012年6月19日至2012年6月26日。公示期间,对所反映的问题,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反映。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来信举报请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邮编750001)。
举报电话:0951—5099016 0951—509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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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