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7-2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加强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矿局)队伍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有关规定,确保自治区地矿局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11年自治区地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和自治区地矿局咨询电话详见《自治区地矿局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后)。

三、招聘范围

具有宁夏常住户口的人员,部分急需专业在全国范围内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我局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详见《自治区地矿局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可直接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报名(网址:www.nxpta.gov.cn)。

(二)报名时间:2011年9月24 日8:00-10月5日24:00。

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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