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1年辅导员招聘启事

2013-07-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改善辅导员队伍的结构和素质,提高学生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上水平,保障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学院学工队伍建设的现状,特招聘辅导员。具体方式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学生工作,并能在辅导员岗位工作至少四年;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4.在校期间担任过校或院级主要学生干部两年以上;

5.在同等条件下,有工作经历和硕士研究生学历者优先;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三、招聘名额:10名(男6名、女4名),根据报名情况可适当调整。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14日至9月20日。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 报名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学院办公室)

联 系 人:高老师、潘老师

联系电话:0951—2062708

4. 报名须备以下材料备查:

(1)《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1年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2)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学习期间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学院根据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参加笔试。

(三)综合考核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见习。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按3:1的比例确定。

(1)笔试(总分100分,以30%的权重计入总分)

笔试时间:9月23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要求:采用闭卷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文化知识、书面表达能力和对岗位的认知能力。

(2)面试(总分100分,以35%的权重计入总分)

面试时间:9月27日。

面试地点:新华学院南区办公楼多功能厅

面试要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

(3)见习(总分100分,以35%的权重计入总分)

见习期一个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管理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体检结果,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一周。

附件: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1年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1年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35.00 KB)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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