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编办 财政厅
根据国办发[2007]34号、国办发[2012]2号和宁政办发[2011]11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现就组织实施2013届宁夏生源地免费师范毕业生(简称“毕业生”)在公开招聘原则下的双向选择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在公开招聘原则下采取双向选择和统筹安排(生源地)相结合的方式,落实毕业生就业岗位。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面试考察择优选人。
(三)实施阳光操作,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全过程参与和监督。
二、双向选择毕业生范围
2013届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的宁夏生源地免费师范毕业生。
三、毕业生选择岗位
(一)选择岗位方式
本次毕业生选择岗位采取网上选择岗位的方式。毕业生登录宁夏毕业生网(http://www.nxbys.com)点击“宁夏生源地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平台”,按提示要求选择就业岗位(详见《2013届宁夏生源地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计划》)。
(二)选择岗位时间
2013年4月12日12:00至4月14日12:00。
(三)选择岗位程序及要求
1、毕业生登录“宁夏毕业生网”,点击“宁夏生源地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平台”后,仔细阅读选择岗位流程、查看选择岗位信息,用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全称注册后选择任教岗位。
2、毕业生在填写“宁夏生源地免费师范毕业生选择岗位信息表”时,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凡提供虚假或不准确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毕业生在选择岗位时,要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数码彩照(jpg/jpeg格式、大小为50k以内),上传的照片和面试时所交照片必须一致,确保面试考察、报到审核等工作顺利进行。
4、在岗位需求计划内,每人只能选择与所学专业相同的一个岗位,同时填报一个统筹安排意向,网上投递个人简历信息(详见《宁夏各市、县(区)教育局及教育厅直属用人单位联系方式》)。在选择岗位时限内毕业生本人可根据有关信息随时自行调整所选择岗位。若毕业生未按时选择岗位,视为自动放弃,将作为新一轮“双向选择”或统筹安排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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