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宁人社函〔2013〕206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宁东基地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3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3〕2号),现将我区201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科目及时间
(一)考试级别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3日初、中级上午: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 级上午: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无严重违纪行为;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3.在审计岗位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所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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