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为了加强宁夏回族自治区专用通信局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宁夏专用通信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有宁夏常住户口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2名,其中:计算机网络专业1名、无线及传输专业1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且与拟聘岗位专业一致(计算机网络专业、无线及传输技术专业)。
(四)熟悉并掌握相关专业知识,有工作经历、取得相应专业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者优先聘用。招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0岁(1982年5月1日后出生),如具备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77年5月1日后出生);中国共产党员优先。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三、报名方式、程序与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同宁夏专用通信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宁夏专用通信局607室(西桥北巷95号)
(二)报名时间:报考者须在5月5日8:00至5月30日18:0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联系人:王峰 联系电话:0951-5054599,18995067006。
(三)报名程序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3张,现场如实填写《宁夏专用通信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时,宁夏专用通信局将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者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笔试开考比例(该岗位招聘名额与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之比)为1:3。报名截止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宁夏专用通信局自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笔试
(一)笔试形式与内容
笔试重点考核应聘者对具体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专业科目与内容:1、计算机网络专业基础理论;2、无线通信及传输技术基础理论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6月1日至10日,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宁夏专用通信局六楼会议室
(三)笔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四)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宁夏专用通信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者,取消招聘资格。
(五)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应聘考生公示。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资格复审:面试前,宁夏专用通信局要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方式:面试分为专业技术实际操作和现场问答两个环节,专业技术实际操作重点考核应聘者专业技术实际操作能力。现场问答重点考核应聘者应变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三)面试分值:为100分,其中,专业技术实际操作60分,现场问答40分。
(四)面试人员名单的确定:按招聘岗位名额与笔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 :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名额与笔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者)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达不到1:3面试比例者,面试成绩(100分)须达到60分,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时,笔试成绩出现第3名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须对并列者进行面试加试,面试成绩以面试加试后成绩为准。
(五)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宁夏专用通信局在面试前3天通知考生。
(六)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宁夏专用通信局和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手册》制定面试方案,并在面试方案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面试。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一)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由宁夏专用通信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宁夏专用通信局负责通知。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并结合行业标准执行。
(四)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复检。
(五)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报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与公示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宁夏专用通信局进行考察。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中还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从进入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宁夏专用通信局同时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一)考察结束后,由宁夏专用通信局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各一式三份,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二)宁夏专用通信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在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
十、其它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宁夏专用通信局自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宁夏专用通信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夏专用通信局自主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